原本我以為此趟開洋葷的經驗-除了當個好助手,品嚐美味好吃的壽司外(蘇太太做給陳先生家吃的,有日本料亭的水準),我只要扮演好攝影師的角色,單純的按下快門、紀錄著釣上魚的那一剎那的興奮。沒想到,快接近釣魚的尾聲,當我被告知要負責殺魚的任務時,真的傻眼了!有沒有搞錯?我?要殺魚?魚還活著耶!起初我還以為蘇先生在開我的玩笑?陳先生後來也說Paul學釣魚,我當然應該「要」學殺魚 ,想想也很有道理。只有硬著頭皮上場學習:只好說,那先教我如何做!

難怪前幾天晚上,Paul問我釣上魚後,誰來「殺魚」?我還說「殺魚」有何難的?那不是老公的分內事情嗎?記得在家看過公公與婆婆處理過鄰居李媽媽送的未經處理過的遠洋魚或南部來的淡水魚,我也弄過一二回,雖然沒有一次從頭做到尾,因為我的動作太慢了,公公與Paul 幫我完成大部份的工作。好像就只要去鰓、清內臟、刮魚鱗就這幾個步驟,沒有甚麼大不了。實際上我的認知:「殺魚」與Paul 說的「殺魚」不是同一件事。Paul 指的是怎麼將活魚弄死!我疑惑的答道:魚市場不是都拿跟木棍敲昏它嗎? 這有甚麼奇怪呢?而且,這也屬於是萬能的Paul 份內事!我只要負責Microwave 的料理。

我還以為帶水桶是要裝魚回家處理,所以10 liter cooler 就是用來裝魚回家。而且cooler有蓋子比水桶強,水花不會濺濕後車廂的地毯。再則,釣上岸的活魚經不起數小時加上開車的顛盪,魚兒自己在回家途中一定就會死掉,就算沒死掉,在我家活一陣子也無妨,我們很有耐心的等它死。誰曉得,釣魚人都是當場殺魚,用海水當場清洗,回到家就可以下鍋了!

當抓住活魚,既使是還很小隻,卻仍舊活蹦亂跳地被我握在手心上的感覺,我的心也會有被凌遲致死的痛楚,陳先生說很小條比較不容易「殺」,我想小條都不好抓,何況是大條魚。魚滑不溜丟,常常從我指縫中溜到沙地上。蘇先生說今天漁獲量是有史以來最差,平時至少是四五十條,那我怎麼來得及處理呢?我真的很慶幸只有這幾條魚,我釣魚就是for fun!沒釣到也沒關係。而且我不怕清理死魚,唯一懼怕的事是把「活的弄死」的階段,真是夠我難受死了。我哪曉得我要當劊子手!

Paul叫我打昏它-我有試著敲死它,可是魚還是在動,驚嚇倉促之際,也失去理智多敲幾下,小魚的單眼就被敲爛了,更嘔心!(我們看電視上常播報news,總是不解某殺人犯猛刺被害人幾百刀,究竟是有何深仇大恨,這一剎那間我約略猜想可能是殺人犯也怕被害人死不了,才會狂刺死者,就像我對待魚兒一般。)Paul 也不忍弄死魚兒,只是幫我敲昏它們,可是一下下魚又甦醒過來時,偏偏正逢我大動外科手術之際-幫魚兒切腸剖腹,那我手下的魚豈不是更痛苦?我也很緊張到身體僵硬、脖子酸痛。還好陳先生因為天色與時間都太晚了,問我要不要將剩下三條放生,其實我是求之不得。事後兩位專家前輩還稱讚我:雖然一面殺魚一面嚇得哇哇叫,但是總比都不敢殺魚、碰魚者來得強。我只有苦笑!我是吃了秤陀鐵了心,怕被前輩恥笑, 硬著頭皮去做這件事。因為我的認知都是以為要等魚兒「自己」死掉後,我再殺魚。陳先生說寶帶很會殺魚,因為信佛,所以一面殺魚一面唸經。頓時,我覺得我都沒有幫魚兒超生,真的是又「罪加一等」。 回家後幫魚兒拍照留念時,發現魚的身體都成「弓字形」,一定是被我虐待得痛苦成了僵屍狀。我是不好意思將今天大家的心血全部放生(Paul 只有釣到一隻),魚又少又幼小!不過漁獲量好,那就表示我要殺更多的魚兒,真是逃不過的劫數。

Anyway,下次我一定只要放一點點水在桶裡,等魚兒自己缺氧,自己死掉後,我再殺魚。Paul 說他自小時就時常去釣魚,但因為覺得釣魚很殘忍,後來就不常去釣魚。他愛吃魚但是寧願去市場買魚,至少是他人殺魚兒不是他。唉,魚兒們,為了我的面子,今天只有「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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